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吉林代开全套病历代开医院全套病例证明,代开三甲医院诊断证明

用人单位一般不会质疑病假条的真假。除非涉及重大利益或诉讼风险,假病假条一般不会被甄别出来。 记者了解到,病假条不仅在劳动法律关系中常见,在人身伤害、交通事故、保险等类型的诉讼中,也常作为证据之一出现。假病假条是否会对诉讼产生影响?

假病假条上签名的医生“周某某”,经查询,确实在记者就诊的医院工作,但“一直从事皮肤性病科临床工作”,而记者当时看的是耳鼻喉科。 医院开出的病假条上,医院标志和医生签名看起来都有“像素低、不清晰”的感觉,但在假病假条上,这两项特别清晰。

将医院开具的病假条与快递中的病假条进行对比发现,两者外观几乎一模一样——格式、字体、字号都一样;有医院的名称、标志;有记者提供的化名、年龄、日期和病情;与医院开出的病假条格式一致,门诊号为空白;有“诊断证明”字样,有医院“门诊诊断证明章”红章和医师打印的签名。

在北京市某二甲医院工作的医生陈曦告诉记者,医院的单据中没有单独的“病假条”。所谓的病假条,包括在病历和诊断证明书中。诊断证明书的形式是单独一张纸,各个医院的诊断证明“长得”不太一样,医院之间也没有统一的要求或格式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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